团体标准组织绩效评价自评结果揭晓,星级评定助力行业规范化进程
2024.12.13
团体标准组织绩效评价
自评结果揭晓
星级评定助力行业规范化进程

近日,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主页迎来新变化,新增了“综合绩效评价已自评团体”模块,标志着我国团体标准组织的规范化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。在此平台上,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等近200家社会团体已经完成了绩效评价自评,并公布了自评结果,这不仅体现了各社会团体对自身管理水平的自信,也彰显了其接受社会监督的诚意。
根据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<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>的通知》(国标委发〔2024〕34号)文件精神,此次绩效评价自评结果以分数为依据,95分以上为三星级,85分以上为二星级,70分以上为一星级。截止到2024年12月12日,在已公布自评结果的社会团体中,准格尔旗暖水绿丰果业协会(89.5分)、晋城市家政服务行业协会(86.5分)两家社会团体凭借出色的表现,自评结果达到了二星级标准,充分展示了他们在标准化建设、服务管理、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卓越成就。
同时,山西省粮食行业协会等16家社会团体自评结果达到一星级,虽然尚未达到更高星级,但他们的努力同样值得肯定。此外,贵州省物业管理协会等160多家社会团体虽然自评结果未达星级,但也符合基本条件要求,这表明他们在标准化建设上仍有提升空间,未来可期。
值得注意的是,有8家社会团体因未满足基本条件要求,自评结果不合格。这提醒我们,在推进团体标准组织规范化的过程中,仍需加强对部分社会团体的指导和帮助,确保他们能够跟上行业发展的步伐。

随着2024年12月31日社会团体标准组织绩效自评本年度“关门时间”的日益临近,预计将有更多的社会团体完成自评并主动公开自评结果。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提升团体标准组织的整体管理水平,还能够增强社会对团体标准的信任和认可,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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